他们不明着说“我们就是要搞种族歧视”
最高法院大老爷们的新裁决,就像一只苍蝇,嗡嗡地在你耳边绕。
大老爷们说,移民执法官在街上瞧人,可以用“种族”当个“参考因素”。这是什么话?翻译过来就是,你长了张华人的脸,或是墨西哥人的脸,或是任何一张“非我族类”的脸,那你走路可就得当心了。你天生就比别人多了几分“嫌疑”。
索托马约尔大法官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。她说得好哇:“政府……几乎等于宣布所有拉丁裔,无论是不是美国公民,只要从事低薪工作,都可以随时被抓走……”
你听听,这话多实在。你是个在餐馆洗盘子的,在工地搬砖的,在有钱人家后院剪草的,你肤色深点,或者不巧说了句家乡话,那可就“特征”齐备了。移民局的英雄们就能“依法”上来盘问你,让你把证件掏出来。你要是正好没带,或者人家心情不好,觉得你掏证件的姿势不对,那对不住,就请你去小黑屋里“短暂地”喝杯咖啡了。
现在这帮大老爷们,他们不明着说“我们就是要搞种族歧视”,那多难听。他们说,这是“综合各种因素”来判断,种族只是“其中一个因素”。就好比一碗毒药汤,里面加了盐,加了醋,还加了糖,然后告诉你,砒霜只是“其中一个调料”而已。
他们说这是为了“国家安全”,为了“法律和秩序”。这帽子可真大。想当年,多少荒唐事,都是戴着这样的大帽子干出来的。他们要的“秩序”,就是让一部分人活得提心吊胆,另一部分人假装看不见。他们要的“法律”,就是能随心所欲解释的橡皮筋,今天勒你的脖子,明天就能变成他们自己的裤腰带。
最妙的是,这事儿还不仅仅是拉丁裔的烦恼。今天他们的“特征画像”是“深色皮肤、说西班牙语、干体力活”,明天就能变成“黄皮肤、说中文、在唐人街吃饭”。后天,谁知道呢?也许是“戴头巾的”、“口音重的”,甚至是“长得就像个会思考的”。反正这画像是他们画的,想怎么画就怎么画。
他们坐在高高的椅子上,穿着黑色的袍子,看起来庄严得不得了。他们引经据典,说着小老百姓听不懂的法律术语,好像天理就在他们嘴里。可他们说出来的话,办出来的事,翻译成大白话,就那么几个字:看你不顺眼,就能办你。
这本美国的法律书,有些章节快被人偷偷改成这样了。封面上写着“自由”、“平等”,可撕开一看,字缝里歪歪斜斜地写着:“看脸下菜”。
可笑啊,一群号称最懂“法”的人,却在告诉我们,一个人生来就带着原罪,这罪就是你的肤色,你的长相。这跟旧社会那些信“命”的,信“血统”的,又有什么区别?不过是把算命先生的摊子,搬进了最高法院罢了。
所以啊,各位,以后在美国的街上走,都得学着点。走路姿势要“正”,眼神要“纯”,穿着要“对”。最好在脑门上贴个标签,写上“良民”二字。不过,我猜也没用。因为当人家想找你麻烦的时候,你就算浑身都是“良民”的证据,他们也能说,你这标签贴歪了,看着可疑!
也许,他们根本不怕你是不是“良民”,他们怕的是你和他们长得不一样,还活得好好的。那就得时常敲打敲打,让你明白,谁才是这片土地的“主人翁”。
这哪是裁决,这分明就是一纸“恐吓信”,写给所有那些“看起来不像他们”的人。而那六个大法官们,就是盖上邮戳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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