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塔尼亚胡君与特朗普君的政治舞台,虽一在中东,一在西半球,其表演的核心要义却惊人地一致:“朕即国家,朕即民意”
近来颇为流行一种说法,言及大奸大恶之徒,其为祸人间之前,常有三大“先兆”:年幼尿床、纵火烧物、虐杀生灵。此说源自西洋,名曰“麦克唐纳三要素”,在罪犯心理剖析中,颇有些市场。
然而,如以此“三大要素”来审视当今世界之风云人物,却不免有些刻舟求剑。譬如以色列之总理内塔尼亚胡君,关于他是否尿床、纵火、虐待过猫狗,公开的卷宗里并无记载。这或许说明,此三大要素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铁律,又或许,在某些更为“高级”的人物身上,这些“小节”早已升华,演变成了更为宏大、更具“政治美学”的“要素”。
客观而论,将内塔尼亚胡君与上述“三要素”直接关联,是缺乏依据的。任何关于个人行为的指控,都应基于确凿的证据。
但若论及当今政坛上某些领袖人物渴望“王朝”永固的“一言堂”做派,内塔尼亚胡君与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大统领特朗普君,倒确有几分神似,堪称一时瑜亮,值得载入“厚黑学”与“政治表演学”的教科书,以供后世“有志者”揣摩、效仿。
内塔尼亚胡君与特朗普君的政治舞台,虽一在中东,一在西半球,其表演的核心要义却惊人地一致:“朕即国家,朕即民意”。
在他们的逻辑里,国家并非众生之国,而是领袖的国。反对领袖,便是反对国家;批评领袖,即是背叛人民。国会、法院、媒体,皆不过是领袖实现其“千秋大业”的道具。若道具听话,便赞一声“民主”;若不听话,便斥之为“腐败的精英”、“人民的公敌”,必欲除之而后快。
特朗普君视行政命令为“尚方宝剑”,绕过国会如家常便饭,其“美国优先”的呐喊,实则是“特朗普优先”的潜台词。而内塔尼亚胡君,其政治生涯之悠长,已创以色列国史之最。为保其位,司法改革的大旗一挥,便要将司法这头尚能发出几声嘶鸣的“猛兽”驯为家犬,其“为了国家安全”的宏论,听上去更像是“为了我的安全”。
这种将个人意志与国家意志划等号的做派,或可称为“自恋型人格”的极致体现。他们自诩为天降大任于己身的“救世主”,是“被选中”来拯救万民于水火的。于是,他们的每一次决断,无论多么刚愎自用,都被自己和拥趸们解读为“力排众议的果敢”;每一次恋栈不去,都被美化为“舍我其谁的担当”。
至于如何实现“长期执政”这一宏大目标,两位“大师”更是各有千秋,又殊途同归。其核心秘诀,无外乎“煽动”与“分化”二法。
其一,塑造“公敌”,凝聚“我群”。 特朗普君的“敌人”名单很长,从“假新闻媒体”到“深层政府”,从墨西哥移民到东方大国,不一而足。他深谙,没有什么比一个共同的敌人更能让一群人紧密团结在领袖周围了。
内塔尼亚胡君于此道更是炉火纯青。在其治下,“外部威胁”被常态化、极致化。哈马斯固然是死敌,但一切内部的、外部的批评与反对,也都可以被轻易地装入“危害国家生存”的筐中。当生存本身成为最高议题时,一切对领袖个人的质疑,都显得那么“不合时宜”且“居心叵测”。战争,便成了其延续政治生命的“最佳背景音乐”。他本人也俨然成了以色列“安全”的唯一化身,离了他,天就要塌下来。
其二,解构“精英”,拥抱“民粹”。 他们都将自己打扮成反抗“腐朽建制派”的孤胆英雄。特朗普君的红脖子帽,内塔尼亚胡君在“帐篷抗议”后仍能稳坐钓鱼台,皆是此术的妙用。他们绕过传统的政治媒介,用最直白、最煽情的语言直接与民众“对话”,许诺将权力从“高高在上的精英”手中夺回,还给“真正的人民”,当然,这个“人民”的最终解释权,仍在领袖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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